許多客戶在設計自己企業的宣傳冊是,徹底以自己一己的迷戀來請求設計公司。此處有一個相對專業的問題,企業宣傳冊、畫冊并非給企業自己閱讀,而是宣揚自己企業和產品的一種流傳手法,既是目標是普及,那么,我提議在設計公司開端正式設計計劃前企業與設計師仔細交換,明白宣傳冊的目的讀者,即客戶的客戶個性和需求,所有,企業宣傳冊真實要投合的對象該當是客戶的客戶,那么企業親身喜不喜愛其實并不首要。因而,把企業親身的文化(或許產品的特點)與客戶需求很好的聯合起來,最后得逞宣揚企業普及產品的目標才是最首要最后極的,當然假使在滿意以上條件的景況下,一起也能讓企業親身中意,那無疑是完備的。 本文轉自:http://www.jrola.com |